各班级:
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,现决定对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。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:
组 长:赵 文 向周朝
副组长:张 敏
成 员:徐 辉 胡苗苗 章 霜 刘元斌 郑芳芳袁婧婧 崔博文 姚祈春 钟康弘 刘 柱 陈 燃
另成立班级6人评选小组,辅导员任组长,班长、团支书、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2名为小组成员(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小组成员)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艺术楼300,资助专员张敏兼任办公室主任。学院设举报电话:027—87777570。
艺术与传媒学院
2017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