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审核、学院审核,拟认定邓淇匀等694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公示期3天(2021年10月26日—2021年10月28日)。公示期内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有异议者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学院办公室电话:027-87777570 邮箱:1137422024@qq.com
艺术与传媒学院2021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