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审核、学院审核,拟认定荣翠翠等603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公示期5天(2023年10月9日—2023年10月13日)。公示期内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有异议者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学院办公室电话:18986114686 189862528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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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与传媒学院
2023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