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湖北商贸学院2024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相关规定,艺术与传媒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,现将分流结果与分流后专业(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(5月28日—6月4日),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,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。联系地点:艺术楼208室。
艺术与传媒学院
2025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