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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

发布者:汤池明 [发表时间]:2025-05-28 [来源]:艺术与传媒学院 [浏览次数]:

根据《湖北商贸学院2024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相关规定,艺术与传媒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,现将分流结果与分流后专业(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(5月28日—6月4日),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,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。联系地点:艺术楼208室。

艺术与传媒学院

2025年5月28日